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型号:LDX-K3050
- 输出电压:0-30V 输出电流:0-50A
- 来源:上海五星体育手机免费直播
- 发布时间:2025-03-30 22:45:01
-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6,626,0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21世纪进入高频开关时代,中国电源行业已步入成熟发展阶段。目前随着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目的低碳时代的到来,电子设备趋向于小型化、轻薄化、节能化、高频化、智能化,逐步推动开关电源市场的发展。
公司消费电子类电源业务以电源适配器产品为主,大功率工控电源/导轨电源、开放式定制电源、智能充电器类产品为辅。产品应用涵盖网络通信、安防监控、办公电子、音响、医疗、电机驱动、锂电池充电器、储能系统配套电源等领域。应用领域广泛,市场空间广阔,公司在此业务领域深耕不辍,赢得了较为稳定的国际大客户群体,市场占有率稳固,目前公司在此领域已成为行业领先企业之一。
公司LED驱动电源业务主要以户外大功率驱动电源为主。产品应用领域涵盖道路照明驱动、工业照明驱动、轨道交通及机场车站照明驱动、LED植物生长灯驱动、体育场馆大功率照明驱动、景观亮化驱动、大空间公共照明驱动等应用领域。目前公司LED驱动电源产品线规格完整,涵盖了市场的主流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推出的道路照明智控一体化电源解决方案深层次地融合物联网、无线通讯、大数据及AI路灯精准运维等前沿技术,打造出先进的智能化运维体系;并通过智能化的能源分配与精准调控,降低能源损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助力企业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推动节能减排事业,为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同时,产品端推出U5系列可编程电源,并发布行业首款具有D4i功能的UFO电源G6D(II)系列。
随着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前沿技术的突破正加速市场转型,催生新的增量市场。公司抢抓市场机遇,在数字化的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层次地融合的时代背景下,公司积极拥抱技术变革,以创新驱动发展,公司积极推动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应用于电源产品,氮化镓(GaN)与碳化硅(SiC)器件应用占比不断的提高,推动产品性能与可靠性全方面提升,公司2024年加大新产品研发,研发投入10,339万元,同比增加10.52%。在夯实电源主业的基础上,公司通过投资并购积极布局新质生产力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参股佛仪科技(佛山)有限公司,不仅填补了茂硕电源在集成电路电源设备领域的空白,还与现有产品形成强互补性,丰富了产品结构,提升了公司在高端电源领域的总实力和品牌竞争力。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法律法规,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别的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一定变更,追溯调整会计科目“经营成本”和“销售费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上表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问题造成较上期发生变化
1、2024年11月25日,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8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济南产发科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对佛仪科技(佛山)有限公司现金增资人民币 6,500万元,公司参股佛仪科技(佛山)有限公司3.7037%的股权。具体详情请见2024年11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2024年11月25日,经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8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与控制股权的人济南产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东方旭能(山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各方共同投资成立合资公司。具体详情请见2024年11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截止目前,合资公司东硕(山东)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3、2024年2月5日,经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临时会议,2024年2月29日召开2024年第1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同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1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1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六届董事、监事换届完成,具体详情请见刊登于2024年3月1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定期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欣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此外,各位现任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公司董事会对此做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于2025年3 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96,103.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合计为130,393.4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9,502.09万元,实现总利润4,937.2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48.36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7、逐项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张欣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基于谨慎,关联董事张欣、傅亮、余冠敏回避表决。
非独立董事傅亮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基于谨慎,关联董事张欣、傅亮、余冠敏回避表决。
非独立董事余冠敏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基于谨慎,关联董事张欣、傅亮、余冠敏回避表决。
非独立董事顾永德2024年度确定合计薪酬总额为201.13万元;2025年度税前报酬总额预计为36万元,关联董事顾永德回避表决。
非独立董事楚长征2024年度确定合计薪酬总额为60.24万元;2025年度税前报酬总额预计为100万元,绩效奖金与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具体根据考核结果核算,关联董事楚长征回避表决。
2024年度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确认合计津贴总额为48万元;2025年度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
根据个人绩效评价及年度业绩目标的完成情况,2024年度确定监事合计薪酬总额为47.64万元,监事会主席蔡科辛未在公司领取薪酬;2025年度监事合计税前报酬总额预计为46万元, 绩效奖金与个人考核评价相挂钩,具体根据考核结果核算。
其中,监事会主席蔡科辛为股东代表监事,未在公司领取薪酬;基于谨慎,关联董事张欣、傅亮、余冠敏回避表决。
根据个人绩效评价及年度业绩目标的完成情况,2024年度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已纳入董事薪酬议案中,此处不重复纳入)合计薪酬总额为499.04万元;2025年度税前报酬总额预计为618万元,绩效奖金与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具体根据考核结果核算。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产品的的公告》。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做担保的公告》。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专利权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
1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除现场投票外,同时提供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别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相关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茂硕科技园(松白路1061号)5楼公司会议室。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7.00为逐项表决议案,关联股东需对关联事项回避表决,议案14为特别决议事项,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5年3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定期会议决议公告》的相关公告。
企业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信函或传线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能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1次定期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3月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当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科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对2024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详情请参阅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96,103.9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30,393.45万元,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9,502.0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937.28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48.36万元。上述财务指标已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确认。
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备的有关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各项规章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总体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6、逐项审议《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独立董事顾永德2024年度确定合计薪酬总额为201.13万元;2025年度税前报酬总额预计为36万元。
非独立董事楚长征2024年度确定合计薪酬总额为60.24万元;2025年度税前报酬总额预计为100万元,绩效奖金与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具体根据考核结果核算。
2024年度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确认合计津贴总额为48万元;2025年度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为12万元/年。
根据个人绩效评价及年度业绩目标的完成情况,2024年度确定监事合计薪酬总额为47.64万元,监事会主席蔡科辛先生未在公司领取薪酬;2025年度监事合计税前报酬总额预计为46万元,绩效奖金与个人考核评价相挂钩,具体根据考核结果核算。
根据个人绩效评价及年度业绩目标的完成情况,2024年度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已纳入董事薪酬议案中,此处不重复纳入)合计薪酬总额为人民币499.04万元;2025年度税前报酬总额预计为人民币618万元,绩效奖金与公司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个人绩效评价相挂钩,具体根据考核结果核算。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产品的的公告》。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公告》。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以专利权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
1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详情请参阅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定期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1次定期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事宜公告如下: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48.36万元,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2.07万元后,截止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1,473.93万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20.66万元,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02.07万元后,截止 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232.09万元。
基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未来发展所需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持续回报股东,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356,626,0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3,566.26万元人民币,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按照现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累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 3,566.26万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0 万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3,566.26万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2.85%。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2022-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公司2022-2024 年度年均净利润的140.17%。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相匹配,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禁止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泄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或外汇利率风险为目的,为防范外汇汇率和利率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与境内外金融机构签订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货币互换等。
1、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十二个月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累计不超过1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外汇衍生产品余额不得超出上述额度。
4、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公司及子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背景,交易金额、交易期限与预期外汇收支期限相匹配。
5、其他条款:外汇衍生品交易主要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或保证金交易,到期采用本金交割、差额交割、平仓等方式。
随着人民币定价机制趋于透明,汇率市场化改革提速推进,汇率和利率波动幅度不断加大,外汇市场不确定性越发凸显。公司出口业务收入持续增加,主要采用美元结算,加上公司前期延续的存量美元,虽然进口支出会对冲汇率波动,但是出口收汇大于进口付汇,预计公司将持续面临汇率或利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是紧密相关的,能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市场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
公司及子公司现在的自有资金规模能够支持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所需资金,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项目。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锁定汇率、利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
2、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以保证在交割时有足额资金供结算,或选择净额交割衍生品,以减少到期日资金需求。
3、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对象均为信用良好且已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履约风险低。
4、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收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5、其它风险:在开展交易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如交易合同条款不明确,将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业务审批权限、管理及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和档案管理等做出明确规定。根据该制度,公司将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形成高效的风险处理程序。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交易对手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中心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现象。
6、公司审计风控中心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具体经营、投资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公司已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所计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管理措施也是可行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将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存入协议银行进行集中管理,办理金融资产入池、出池以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可有效地盘活金融资产、减少资金占用,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实现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或企业集团统一管理、统筹使用所持金融资产需要,对其提供的资产管理与融资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是协议银行对企业提供流动性服务的主要载体。
资产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依托资产池平台对企业或企业集团开展的金融资产入池、出池及质押融资等业务和服务的统称。
资产池入池资产包括不限于企业合法持有的协议银行认可的存单、承兑汇票、信用证、理财产品、应收账款等金融资产。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并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结合商业银行资产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资产池额度,该额度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负责人在上述业务期限和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确定具体每笔发生额度。
在风险较低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负责人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但不得超过资产池业务额度。
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需在合作银行开立资产池质押融资业务专项保证金账户,作为资产池项下质押票据等金融资产到期托收回款的入账账户。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到期日期不一致的情况会导致托收资金进入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开据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账户,对公司资金的流动性有一定影响。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能够最终靠用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置换保证金方式解除这一影响,资金流动性风险较低。
公司以进入资产池的票据等金融资产作质押,向合作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款项,随着质押票据的到期,逐步办理托收解付,若票据到期不能正常托收,所质押担保的票据额度不足,合作银行将要求公司追加担保。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后,将安排专人与合作银行对接,建立资产池台账、跟踪管理,及时了解到期票据托收解付情况和安排新收票据等金融资产入池,保证入池票据等金融资产的安全和流动性。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上述业务可以提升公司及子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减少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占用,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资产池业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茂硕”)共同使用,其中惠州茂硕额度不超过7,000万元;公司授信由惠州茂硕、深圳茂硕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硕电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低风险额度由公司提供全额保证金/存单/票据质押担保,惠州茂硕授信由公司及茂硕电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2、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茂硕电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低风险额度由公司提供全额保证金/存单/票据质押担保,期限1年。
3、公司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5,000万元的集团综合授信额度,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使用,其中茂硕电子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惠州茂硕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公司授信由茂硕电子、惠州茂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茂硕电子授信由公司及惠州茂硕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惠州茂硕授信由公司及茂硕电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4、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授信由惠州茂硕、茂硕电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不超过2年。
5、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由茂硕电子、惠州茂硕、加码技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6、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惠州茂硕共同使用,其中惠州茂硕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惠州茂硕授信由茂硕电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7、公司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茂硕电源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惠州茂硕额度不超过5,300万元。公司授信由惠州茂硕、茂硕电子、加码技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惠州茂硕授信由茂硕电源、茂硕电子、加码技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1年。
8、公司拟向花旗银行深圳分行申请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加码技术、惠州茂硕共同使用,公司授信由惠州茂硕,茂硕电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子公司授信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总计97,3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保函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照明器具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开关电源、变压器、电感的设计、技术开发、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充电桩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等。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DC/DC高效、高密度模块电源、医疗电源、通信电源、开关电源、高频变压器的研发和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融资结构,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授信方案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公司本次拟为子公司提供32,300万元的担保,截至披露日,公司累计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2,300万元:其中,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的最大限额担保为32,300万元。上述担保金额系公司为子公司的最大限额担保,占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4.77%,子公司实际使用额度以银行最终批准为准。
截至披露日,子公司实际使用银行授信项下的流贷额度0万,银行承兑汇票额度为909.99万元,占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7%。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外的对外担保余额为零,均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1次定期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25年第1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0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 2024年1 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变更后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产收益,根据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银行产品,预计未来十二个月内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出上述额度,并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1、原则: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较低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额度: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不得超出上述理财额度。
3、资金来源:公司购买短期银行产品所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4、产品范围和期限:购买风险低、流动性高的短期银行产品。公司不得投资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上述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十二个月内。
5、购买短期银行产品的要求:公司在对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及时进行产品的购买或赎回,购买以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前提条件。
7、实施方式:购买短期银行产品必须以公司名义进行,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短期银行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短期银行产品金额、选择短期银行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强、风险低的短期银行产品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发展,且短期银行产品收益率一般高于活期存款及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1、风险分析:公司购买短期银行产品,虽风险较低,但购买的短期银行产品可能存在政策风险、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信息传递风险等理财产品常见风险。
(1)公司将持续完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坚持稳健投资理念,在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适度开展低风险短期银行业务,做好低风险短期银行产品配置,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收益。
(2)公司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跟踪短期银行产品投向、产品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风控中心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短期银行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
经核查,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银行产品,且不涉及风险投资,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政府为扶持优质企业,由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推出“2024年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计划”优惠贷款项目;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拓宽融资渠道,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深分”)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融资。为增强本次融资的偿债保障,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茂硕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茂硕”)及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拟为公司上述融资业务的还本付息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以上贷款额度方案最终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 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 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 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是: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外汇存款、贷款、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总行授权的外汇借款;总行授权的外汇担保;总行授权的代客外汇买卖;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管委员会批准且总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6、住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 3510-23单元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非融资担保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融资担保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充电桩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家用电器研发;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网关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云计算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家用电器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家用电器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贷款币种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可在贷款额度内按实际用款需求向银行申请;
(2)高新投、子公司惠州茂硕为上述贷款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质押担保期限:1年,质押期间以实际签署的质押合同约定的日期为准。 具体贷款条款及担保措施,以双方最终签署的贷款合同及质押合同为准。
本次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的实施,有利于为公司融资提供保障,该笔贷款有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的需要,有利于更好的开展公司业务,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以专利方案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结果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公开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3日(星期四)下午15:00至17:00时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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